关于申报2009年(第16批)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
2009-04-24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各有关单位:
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,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开展第16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,现将北京市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  此次申报范围为北京市2007年(含)前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,要求2008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,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,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。
二、  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9年(第16批)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”及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并于2009年5月8日11点前将申请材料(申请报告、评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)一式五份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布局指导处(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418房间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我委会同市发改委、市科委联合委托评审后,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8家企业。
三、 中央直属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。


联系人:杨继宏    联系电话:85235026

附件: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9年(第16批)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

关于申报2009年(第16批)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.doc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三日